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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!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,珠海出台十条措施
近日
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
《珠海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》
原文如下
各区政府(管委会)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《珠海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,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。
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8日
珠海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
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“产业第一”“民生为要”总抓手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教育投资倍增等决策部署,着力解决我市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供给不足、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等问题,促进珠海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,提升珠海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,特制定珠海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。
一、开展基础教育学位攻坚行动,实现公办学位倍增。力争在2—3年内解决公办学位不足问题。至2024年底,全市新增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位近21万个。其中,幼儿园新增学位4.42万个(香洲区2.62万个、金湾区0.81万个、斗门区0.67万个、高新区0.32万个),按现有学生人数计算,70%的学生可入读公办幼儿园;义务教育学校新增学位13.48万个[香洲区7.98万个、金湾区1.66万个、斗门区1.95万个、高新区1.59万个、鹤洲新区(筹)0.3万个],届时义务教育学位较为充裕,基本解决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难的问题;普通高中新增公办学位逾3万个,实现公办普高学位翻一番。[市教育局、市发展改革局,各区政府(管委会)]
二、集中力量打赢主城区学位建设攻坚战。通过3年努力,香洲区新增中小学、幼儿园公办学位10万个。其中,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.62万个,实现全区户籍适龄儿童不抽签不摇号入读公办幼儿园;新增公办小学学位5.16万个,实现就近入学、达到国家随迁子女“以流入地为主,以公办学校为主”的“两为主”政策要求;新增公办初中学位2.82万个,努力保障香洲区符合入读初中资格的适龄少年全部入读公办学校。(香洲区政府)
三、提倡多主体建设学校。提倡驻珠中央直属单位盘点现有闲置土地、物业,将符合条件的土地、物业交由辖区政府用于建设学校、幼儿园。鼓励和支持在珠高校举办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。合理利用国有资产建校,发挥国有企业实力雄厚、建设速度快的优势,采用“政府投资,企业代建”模式,各区政府以财政投入、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,委托国企根据代建协议等开展学校和幼儿园建设。在国家和省原审批设置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学层次的基础上,利用现有土地与属地政府共建普通学位公办幼儿园、小学和初中,实行市区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“双重管理”。(市教育局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、市国资委、驻珠中央直属单位、市属国有企业)
四、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均衡工程。强化优质学校带动作用,扩大优质教育资源,在香洲区现有名校基础上,通过合作办学、名校办分校、集团化办学等方式,在金湾、斗门、高新打造9所优质初中,在全市新建6所优质普通高中,实现“区区有名校”。其中,在金湾区打造3所品牌初中名校,新建1所公办高中;在斗门区打造4所品牌初中名校,新建2所公办高中;在高新区打造2所品牌初中名校,新建1所公办高中;在香洲区、鹤洲新区(筹)各新建1所公办高中。充分利用北京师范大学优质教育资源,围绕“提升珠海西部地区21所相对薄弱学校办学水平、开展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合作、共同推动珠海基础教育师资队伍高质量发展、深入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合作”等方面开展合作,推动我市基础教育质量整体提升。推进东西部校长教师交流,发挥名教师辐射带动作用。[市教育局、市发展改革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各区政府(管委会)]
五、实施名校长名教师引育工程。推动出台加强名校长、名教师等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相关政策,2022年,香洲区、金湾区、斗门区、高新区、鹤洲新区(筹)以及市直属学校计划引进中小学名校长25名、名教师48名,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。加强各级各类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建设力度,大力培养省名师工作室、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,遴选新一轮市名教师、名校(园)长工作室主持人,充分发挥各级教育领军人才的示范辐射作用。[市教育局、市委编办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各区政府(管委会)]
六、推进教育更好服务“产业第一”。加强园区学校建设,到2023年,在产业园区建成公办幼儿园33所、公办中小学校27所。优化调整招生政策,保障园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。对重点领域用人主体经认定的人才,其子女可按规定纳入政策照顾生范围,由各区统筹解决入学需求。加强园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,实施“百名名师进百校”活动,全面提升园区学校教师业务能力。实施园区学校“精准教研”,提高园区教育教学质量。开展百场教育政策宣讲会,深入园区为园区企业员工释疑解惑教育政策。推动园区学校党组织和企业党组织共建,打造党建共同体。[市教育局、市财政局、各区政府(管委会)]
七、推动在珠高校更好服务珠海城市发展。研究制定《鼓励高校支持珠海产业发展工作方案》,用好在珠高校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重点绩效评价,积极引导高校学科设置、人才培养与我市“4+3”产业体系和城市发展需求相衔接。鼓励在珠高校从2022年招生计划开始,大量增加符合我市“4+3”产业体系发展需要的相关专业招生人数,推进中山大学围绕我市大力发展的生物医药、集成电路、新材料、新能源、特色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增设专业,增加招生人数。结合湾区所需、北京师范大学所长和珠海校区所能,布局优势学科专业,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。深入了解各高校科研成果情况及在珠产业化潜在项目,推动在珠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。打造在珠高校毕业生与在珠企业用工需求的应用平台,着力提高在珠高校毕业生“留珠率”。(市教育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)
八、推进职业教育“扩容提质强服务”。加快推进“珠海职教城”建设,2025年建成后将新增0.9万个优质中职学位和0.7万个高职学位。研究制定《中职学校实施“行行出状元”工程建设方案》,实施“行行出状元”工程,中职学校组建由“高级教师、省技术能手、省优秀教师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”等组成“状元”名师队伍,带出“状元”学生。支持市一职校、市理工职业学校加快建设省高水平中职学校。动态调整和优化学校专业结构和全市专业布点,打造“一校一特色”的专业格局,建设好首批4个中职教育“双精准”示范专业(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、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、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、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)。打造示范性校企共建学生实习基地,增加龙头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的岗位实习合作单位,拓宽高质量就业渠道。实施技工教育大发展行动。推进技工院校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建设相匹配的重点专业、校企合作项目和示范性跨企业培训中心。加大力度面向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开展“订单式”就业导向精准技能培训。(市教育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)
九、提升教育惠民利民力度。做深做实“双减”工作,落实《珠海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》,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,提升作业质量。提升课后服务质量,加强经费保障,出台规范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政策文件,拓展课后服务渠道。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,“防风险”“防反弹”,防止转为地下隐形、变异学科类培训。对园区学校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校车服务,切实保障园区学生上放学交通顺畅运行。实施园区学校“精准教研”,不断完善市教研帮扶方案,组织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、名师、骨干教师深入到产业园区及周边学校开展深度教研活动,提高园区教育教学质量。(市教育局)
十、强化教育优质发展的各项保障。开展收地用地攻坚,对于已排查出适宜新建公办小学、幼儿园的未开发用地,尽快开展控规修改修正工作,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。对学校建设项目实施“告知承诺、并联审批、容缺办理”,参照市重大项目“绿色通道”审批政策,简化前期经费、项目立项审批流程。对市区基础教育学校建设用地优先保障、加快落实。将新建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建设经费纳入优先保障范围,市财政提早多渠道做好资金保障,确保项目如期建设,对各区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建设经费按照财政体制规定比例给予补助,及时足额保障市属高中学校建设经费及对各区学校建设补助经费。积极盘活事业编制存量,向教师队伍倾斜,增加教职工编制总量,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。持续推进“市管校聘、区管校聘”,提高现有教职工编制使用效率。探索实施灵活的用人模式。(市教育局、市委编办、市财政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自然资源局)